在2003年1月1日之前,購買HDB(住房開發委員會)住房的人必須通過HDB優惠利率支票借款貸款或HDB市場利率貸款為其提供資金。但是從那時起,組屋市場利率支票借錢貸款就被來自金融機構的住房抵押貸款所取代,這些抵押貸款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刊登在公報上。
與金融機構提供的房屋貸款相比,建屋局貸款對資格的要求更為嚴格。以下內容涵蓋了大部分內容。
僅適用於組屋單位(從組屋轉售或直接購買)
至少一位買家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每月總收入不超過10,000美元(大家庭為15,000美元)
DBSS公寓的收入上限為8,000美元(大家庭為10,000美元)
對於新加坡公民單一計劃(SSC)計劃的申請人,收入上限為$ 5,000
不得擁有任何私人住宅(在新加坡或國外),包括HUDC和行政公寓
不得在30個月內出售私人住宅物業並獲得組屋貸款
不得在30個月內以前獲得組屋貸款
之前不得借過兩次以上的組屋貸款
不得擁有更多的市場/小販攤位或商業/工業產權(除非您自己經營企業,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並且僅擁有一個市場/小販攤位或商業/工業產權)
從2013年7月起,對於租賃期少於20年的公寓,將不再提供組屋貸款。此外,對於租賃期在20至59年之間的公寓,貸款審批和使用期限將受某些條件的限制。
